#高等法院笫一庭 #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#網上言論 #煽惑殺警妻兒 #上訴期間申請保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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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i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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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時間: 週五 6月 24, 2022 7:0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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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高等法院笫一庭
#潘敏琦上訴庭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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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上訴期間申請保釋

D2葉 (30)

控罪:
1)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[D1-3]
於 2019 年10月7日,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,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。

2)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[D1-3]
於 2019 年10月7日,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警務人員家屬身體受嚴重傷害,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。

背景:
於2024年3月22日,申請人與同案兩名被告經審訊後,被 #張潔宜法官 裁定三人全部罪名成立。同年4月29日,判處三人22個月監禁。
案件詳細背景及裁決詳見:

判刑詳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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🔸申請方陳詞:

申請方原採納書面陳詞,潘官請申請方回應答辯方書面陳詞。

申請方表示儘管答辯方指原審有考慮群組性質,但申請方認為當中未給予足夠考慮。

🗣️潘官讀出原審相關部份內容。續指即使whatsapp 只有近百名成員,仍可forward + cap低,反問申請方當年都應收到類似既野。

申請方表示被告是在私人性質群組談天。

🗣️潘官指即使群組只有三人,不代表不能轉載,其「無遠不屆」的程度一樣,續指被告講咗個半鐘頭喎。

申請方回覆,如果係要轉載,群組內有1定200人也沒有分別;但私人性質群組轉載出去的速度會有分別,認為原審冇考慮此。

🗣️潘官指:「私人群組比多兩個月discount佢啊?」並提高聲道:「唔會囉」

申請方表示希望法庭能考慮不同平台的分別,並列舉張XX一案。潘官表示該案並不是直接,而是美化暴力。申請方表示但兩者是同一控罪。

🗣️潘官指張XX一案與本案不同,該案是美化殺警後自殺,但本案被告講咗1.5個鐘,並表示要用啞鈴等物件。續指即使被告是明天獲釋,並於今日申請保釋,申請方仍需要提供合理爭辯之處。

申請方回覆認為有合理爭辯之處,並指被告在群組只是講笑吹水

🗣️潘官表示就住被告只是講笑吹水性質此爭議在原審已被拒絕接納。續指申請方用narrow ground 去作出此次保釋申請

🔹答辯方陳詞(律政司)

答辯方原採納書面陳詞,潘官請答辯方回應答辯方剛才陳詞

答辯方表示100人的群組,forward只係要撳一個掣,可能全播力較慢但範圍未必低於社交媒體

🔸申請方回覆

申請方指律政司一方也剛剛也同意群組傳播力較慢。

🗣️潘官表示傳播力再慢,都可能係慢幾秒而已

申請方重申被告係吹水性質

🗣️潘官質疑被告只係吹水,反問被告幾歲

申請方指被告當時冇諗咁多

🗣️潘官:唔係喎,(被告)好勇猛架喎,出錢出力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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‼️潘官表示不被說服會合理成功上訴,今午12:00有判案書,拒絕被告保釋申請,申請人需繼續服刑。

💛感謝臨時直播員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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