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區域法院第第廿二庭 #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#星火同盟  #提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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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i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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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時間: 週五 6月 24, 2022 7:0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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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區域法院第第廿二庭
#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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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(19)

控罪:
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(俗稱洗黑錢)

案情:
被控在 2019 年6月3日至12月28 日期間,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,即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所持帳戶的港幣的總額港幣585,140.25元款項,全部或部分、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。

🔺注:警方早年已經向高等法院申請將「星火同盟」銀行7,000萬元凍結,指款項是犯罪得益,高等法院最終在2022年9月頒下沒收令,充公涉案款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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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代表:高級檢控官 #岑穎欣
辯方代表:#藍凱欣大律師

[10:05] 開庭

被告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,於2024年4月17日被判處16個月監禁 ,因被告表示擬申請上訴需押後至今日開庭處理充公款項。

主控讀出沒收令的承認事實,大意為控罪審訊後罪名成立,變現資產得約十萬元。被告同意承認事實及不反對充公款項。

📌法庭批准沒收令:
要求被告9月10日前將款項交到法庭,如未能交出需監禁六個月,同控罪16個月分期執行。

藍大律師指款項分開兩部份,一是警方已檢取現金,將由警方交法庭。二是被告個人戶口款項,戶口一直被凍結今早警方剛簽署同意書給被告轉交銀行,銀行會開出支票交法庭。因此被告不需要採取任何行動,法官同意不需要為交還款項下達命令。

[10:14] 完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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