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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:「作為和不作為」如拱火澆油

發表於 : 週四 2月 27, 2025 8:47 pm
emily
法官:「作為和不作為」如拱火澆油

法官在庭上逐句讀出林的部分話語,如他曾向閘內人士說「唔好褪,千祈唔好褪」、「你班黑社會,你班X樣,惡晒呀?」、「警察嚟緊,你班X街,拉晒你班X街,夠膽唔好走,企喺度」、「各位兄弟,唔好埋去」等等。法官質疑林叫人不要散去、曾使用小型擴音器對閘內外人士發聲;當有人射水但他沒有勸阻,有人大聲說「香港人加油,黑社會X你老母」時,被告沒叫人冷靜,「亦沒有和風細語地勸解雙方」,質疑這不是「拱火澆油」是什麼?何來辯方所說「意圖化解衝突」?

陳廣池指,打從林卓廷到達元朗站,便以「立法會議員,在政壇有一定知名度的人」自居,形容他的「作為和不作為」,沒有所謂監督警方執法、勸和降溫的效果,反而挑釁對方,定性對方為黑社會,令情況逐漸激化,「雙方把理智麻痺甚至抛諸腦後」。再三質疑他沒叫人盡快離開元朗站、沒叫人不要落下層大堂、沒叫閘內人士盡快搭車離開;而當白衣人仍未打算衝入付費區時,他反而叫上層月台人士到大堂增援,又指他應見到有人手持寫上「保衛家園」紙牌,卻屢次定性對方為黑社會。

法官形容林卓廷錯判形勢,促使閘內人士聚集令事件不斷升溫,兩派互相挑釁對抗產生「螺旋式變化」,暴力對抗變得必然和無可避免發生,他在閘內暴動角色明顯不過,有別於其他被告,以三年半為量刑起點,減刑共五個月,判囚 37 個月。

3 個月刑期與初選案同期執行 料最快 2029 年 11 月重獲自由

陳廣池之後回應辯方提出數罪並罰不能過重原則,以免給予林卓廷壓毀性刑期,反對辯方指此案和初選案屬政治相關事件、部分刑期應同期執行說法。陳廣池指這等於說政治人物犯罪越多,便可期待數宗罪行刑期同期執行,變相把每宗罪行刑罰退減,這並不公平、亦一定程度鼓勵犯案者干犯更多罪行。

他認為數宗判刑會否造成壓毀性影響,要視乎相連性、時間性和整體性,指案件在 2019 年 7 月發生,時段和初選案不同,有如一名犯案者干犯 721 暴動,及後再犯屠龍案,和製造炸彈案。他又指林卓廷就初選案已提出上訴,考慮到「新的政治氛圍下」再犯暴動罪機會可說不存在,以及其父母摯誠請求,決定將 37 個月中的 3 個月與初選案刑期同期執行;此時有旁聽人士說「多謝你呀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