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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1 判刑|林卓廷判囚 37 個月 共五案在身 料最快 2029 年 11 月方重獲自由

發表於 : 週四 2月 27, 2025 10:59 pm
emily
721 判刑|林卓廷判囚 37 個月 共五案在身 料最快 2029 年 11 月方重獲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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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1 元朗襲擊發生至今逾五年,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、庾家豪、陳永晞、葉鑫昇、鄺浩林、尹仲明、楊朗七名非白衣人,去年 12 月被裁定暴動罪成,今被判囚 25 至 37 個月。

七名被告之中,最為人熟知的,是案發時 42 歲、現時 47 歲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。他在中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畢業,2001 年任民主黨研究主任,2008 至 2011 年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,之後返回民主黨任總幹事。

林卓廷與元朗的淵源不淺,他在元朗賽馬會診所出生,由住在逢吉鄉的祖母照顧,童年在元朗區讀書,5、6 歲時搬去屯門。林卓廷說,太太是他中學同學,中二坐在他旁邊,至中七考完 A-Level ,他在元朗向她表白,二人於 2002 年結婚,育有一子一女,分別為 19 歲及 17 歲。

721 事件後,林曾於 2020 年 8 月獲警務處處長發信,感謝他盡市民責任,向警方舉報該宗嚴重罪行,並提及經調查後拘捕和檢控的人數。不過十天後,林被指在 721 事件涉嫌參與暴動被捕。

林卓廷有多宗案件在身,至今已失自由整整四年。他自 2021 年 3 月涉 47 人案被控後一直還押,並因無法履行職務,辭去區議員、立法會議員及民主黨副主席。
林在 47 人案被裁定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名成立,去年 11 月被判囚 6 年 9 個月,他已就定罪和刑期提上訴;林又被指披露負責調查 721 事件的警司游乃強正被廉署調查,罪脫後律政司提出終極上訴,法官押後裁決;至於立法會違《特權法》案,林卓廷擬不認罪,今年 3 月再提堂;2019 年 7 月「光復屯公」遊行要求他人刪相案,他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脫,律政司提出上訴,案件尚待排期。林另涉兩宗民事案,包括何君堯起訴他與郭榮鏗、毛孟靜誹謗,待排期處理;林卓廷亦告何君堯誹謗,今年 4 月審前覆核、8 月開審。

林卓廷今因 721 非白衣人案判囚 3 年 1 個月,當中 3 個月與初選案分期執行,即須多服刑 2 年 10 個月。若假設非白衣人案獲三分一行為良好扣減,連同初選案 6 年 9 個月刑期,林料最快 2029 年 11 月才可獲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