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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條首宗司法覆核|馬敗訴原毋須支付訟費 法庭改下令支付一半訟費

發表於 : 週一 3月 03, 2025 10:17 pm
emily
23條首宗司法覆核|馬敗訴原毋須支付訟費 法庭改下令支付一半訟費

【獨立媒體】外號「美國隊長2.0」的馬,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,原定去年3月在行為良好獲得減刑提早釋放,不過當3月刑滿前夕才被告知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生效,至少要服刑多一年。馬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,惟早前敗訴,鑑於屬首宗23條相關的司法覆核,法官早前決定不頒任何訟費命令。

案件仍未告一段落,因律政司不同意訟費安排,要求馬一方支付司法覆核許可、正式聆訊,以及今次訟費更改令的申請訟費。法官李運騰同意律政司申請,馬要支付50%律政司於司法覆核許可和覆核聆訊的訟費,另外就今次更改令的訟費,馬要全數支付。馬在整宗司法覆核均取得法援,不過判詞指,是否得到法律援助,不改法庭有酌情權頒下訟費。(全文)

#2025030新聞 #港區國安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