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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安法附例|55條「國安公署直接管轄案件」若啟動 鄧炳強:相信不會自動宣布

發表於 : 週二 5月 13, 2025 12:47 am
emily
國安法附例|55條「國安公署直接管轄案件」若啟動 鄧炳強:相信不會自動宣布

全文:https://bit.ly/43ou3bw
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,啟動 55 條調查後,相信公署調查有隱密性,「相信唔會一宣布,就自動形式去宣布晒所有細節,我相信(做法)唔合乎常理。咁當然公署可以因應需要,對外宣布任何嘢,法例亦無規定佢,就住邊件案執行55(條)」。

《香港國安法》55條規定,若案件涉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,特區管轄確有困難等三情況,國安公署直接對案件行使管轄權。

政府提交的文件建議,在附屬法例當中,包插建議若案件已由國安公署根據《香港國安法》第 55 條規定的情況下管轄,政府部門、公務員須按公署要求,及時提供一切所需和的協助、便利、配合等。